养老金调整应以缴费为主: 不能背离“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”原则

  • 2025-07-24 22:2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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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养老金调整政策中,一些倾斜的政策,常常让缴费贡献的权重大大降低。居民养老养老保险中,一味要求大幅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其实,养老金调整如果与缴费脱离,就会背离社保的本质,影响政策的公平,进而动摇我们的社保制度。

1、缴费是社保契约的灵魂。 社会保险的本质,是劳动者以缴费换取未来确定的风险保障。它绝非普惠式福利,而是严格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契约。若调整机制偏离缴费贡献这一基石,养老金便异化为无源之水,动摇参保人对制度的信任基础。唯有让缴费年限与金额成为养老金水平的关键决定因素,才能夯实社保作为社会契约的严肃性与生命力。

2、按贡献分配是最大的正义。 公平的真谛在于付出与回报相匹配。养老金调整若忽视缴费差异,无论偏向工龄、职称或地域因素,都意味着对长期、高额缴费者的隐性剥夺。试想,甲兢兢业业缴费三十年,乙仅缴费十五年,若最终养老金差距甚微,这难道不是对甲勤勉贡献的漠视?唯有让每一分缴费、每一载坚持都清晰映射于养老金数额,才能实现“种瓜得瓜、种豆得豆”的实质公平,让制度经得起道德与效率的双重检验。

3、激活制度可持续的引擎。 “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”原则蕴含强大的行为引导力。当劳动者清晰预见:今日多缴一分、多干一年,明日养老保障便厚实一层,理性选择必将是积极、持续参保。这直接为养老金资金池注入源头活水,缓解支付压力,增强制度韧性。反之,若缴费贡献与待遇脱钩,必将催生“最低缴费、坐等补贴”的投机心态,最终拖垮整个体系。